我市举办江门市印刷企业治污减排政策宣贯会

发布时间:2017-11-16 新闻来源:宣教中心 【字体:

  为切实做好我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1月10日,我市在江海区政府召开江门市印刷企业治污减排政策宣贯会。会上,环保部门向企业宣讲治污减排有关政策及要求,有关企业介绍了治污减排的先进措施及做法,市商会负责人对印刷企业如何贯彻治污减排的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市环保局监察分局局长何宇珩、蓬江区和江海区环保局的分管领导、市印刷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以及350多名市印刷企业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上,市环保局监察分局局长何宇珩向现场企业代表提出了四点要求和建议:一是完善环保手续,领取排污许可证。排污企业作为污染治理主体,必须承担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做到“持证排污”,并依法依规完善各项环保审批手续确保排污合法化、规范化;二是更换符合要求的低Voc油墨。根据省环保厅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鼓励印刷行业企业改用低Voc含量的油墨,做到“从源头治污,由前端削减”,齐心协力为江门的空气质量改善作贡献。三是配套相应的Voc废气治理设施。各企业要权衡各种治理工艺的利弊,根据自身生产特点,科学合理选择最优治理工艺及方向,完善Voc收集和处理设施,做好“前端收集、末端治理”环节,以治理设施运行高效化为目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配套专门的废水治理设施或者交由符合要求的第三方集中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对于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可配套专门的废水治理设施,达到标准后进行再利用或排放;对于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少的企业,可根据《江门市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公司,实现零散工业废水统一收集处理,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治污质量。

   本次会议,市环保部门向市印刷行业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引导企业精准治理、合法排污,企业环保意识得到了增强,环保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迎接秋冬不良气象条件下全行业开展的减排治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