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开展环境交叉执法检查 一批“问题企业”被揪出

发布时间:2017-12-22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检查中,江海区外海仕春染整厂有限公司的印染废水溢流至周边地面,现场环境恶劣。
位于江海区龙溪路117号的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擅自改为以煤炭为燃料,煤渣露天堆放。

    印染废水溢流地面,外排废水呈黑色、散发气味……这是市环境交叉执法检查组工作人员在检查企业时发现的一幕幕场景。近日,我市开展了“环境百日执法整治行动”第二阶段的环境交叉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了16家企业,其中4家企业被建议立案处理。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韩玲群

    通讯员 何刚勇

    废水溢流 擅改燃料

    12月13日下午,由江门市环保局、鹤山市环保局、蓬江区环保局的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组成的交叉执法检查组前往江海区进行检查。检查组在检查外海仕春染整厂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的印染废水溢流至周边地面,现场环境恶劣。

    该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后的标准排污口外排污水呈灰白色,而厂界外排入市政管网排污口外排污水呈黑色,并伴有刺鼻气味。监测人员分别于废水治理设施后的标准排污口和厂界外排入市政管网排污口采集了水样,对其中一台定型机外排废气采集了气样。

    随后,执法人员进入监控室,查看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发现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企业外排污水的COD值、氨氮值已超出标准限值,另有一台数据采集传输仪无法显示读数。

    12月14日,该交叉执法检查组深入到位于江海区龙溪路117号的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中西药制剂生产,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蒸汽锅炉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擅自改为以煤炭为燃料,煤渣露天堆放,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部分废水处理设备闲置,废水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等。执法人员建议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废气、粉尘直排污染环境

    12月14日,另一支由江门市环保局、恩平市环保局、江海区环保局执法和监测人员组成的环境交叉执法检查组,在鹤山区域进行了环境交叉执法检查。检查组来到广东红日星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金属清洁剂、磨光蜡、抛光耗材等生产。检查组发现:1号厂房(粉状清洁剂)和3号厂房(磨光蜡)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及废气收集后未经处理向外排放;厂内增设三个生产车间,分布为麻轮上油车间、尼龙轮车间、千叶轮车间,上油车间使用后的色油桶未按危废规定贮存,上油后的麻轮露天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直接向外排放。

    12月15日,该交叉执法检查组深入到位于鹤山市龙口镇龙兴路的广东华迅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涂料、仿石实心板的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树脂车间二楼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全部由排气扇直接抽到外环境排放;仿石实心板车间有机废气收集效果较差,无组织废气排放较多。

    4家企业被建议立案处理

    此次交叉执法检查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为主要抓手,围绕全市涉水、涉气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揪出了一批“问题企业”。据了解,两个交叉执法检查组共检查涉气、涉水排放重点企业16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1家,其中4家企业被建议立案处理。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环保部门将根据本次环境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废水、废气等检测结果,依法按照新《环保法》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限产停产等四个配套办法的要求,对恶意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存在环境违法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对超标排污或超总量排污的,一律责令限产;对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工艺落后或环境问题突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报请政府关停取缔;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市环保局提醒各排污单位,要主动提升环保意识,强化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在配套建设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按提标管理的要求对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道路,加快转型升级,坚守环保底线和法律红线。我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勿以身试法,否则迎来的将是违法排污的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