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问题整改,强化“靶向”督导我市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和省专项督查交办案件整改督导

发布时间:2017-09-12 新闻来源:宣教中心 【字体:

为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工作要求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专项督查交办案件整改工作,8月15日,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以下简称市整改督导组)集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和省专项督查第五轮次重点案件督导,紧盯问题整改进度,推动抓好重点攻坚,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

一、“清单式”督导,加大跟踪问效力度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案件和省专项督查组对我市第五轮次督查交办案件,我市全面梳理,建立“中央环保督察未办结案件清单”和“省专项督查第五轮次重点案件清单”两个清单。市整改督导组牵头成立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等部门组成的三个督导小组,集中对蓬江区、高新区及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和开平市开展实地督导。各督导小组对照案件清单,盯紧整改进度,逐一现场查核,严格把关,确保完成整改一个、现场查核一个、审查办结一个。仅仅一天时间,各督导小组共完成实地督导案件27个。通过实行“清单式”督导,逐案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治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靶向式”督导,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

督导以问题为导向,采取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对照案件的调查处理、整改落实和后续监管措施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深督、细督,确保督准、督实,推动高质量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和省专项督查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铁腕手段强力治污,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同时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加大投入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但在督导中发现,有的河涌污染治理虽然在农业、工业污染源整治以及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并促进水环境有所改善,但生活污染源截污覆盖面不足、水环境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有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进度较为缓慢,整改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部分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督导小组现场逐一反馈,要求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保质整改到位。地方政府要强化整改责任,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未办结案件,要抓好重点难点攻坚,找准关键点和突破点精准施策,以硬措施、硬手段加快推动问题的解决,加快办结,早见成效,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同时对已经办结或完成整改的案件,大力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严防反弹。

(环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