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鹤山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暨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铁腕治污 全面“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7-08-23 【字体:

8月16日上午,鹤山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暨鹤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和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市委书记伍培进主持,市领导冯细就、李勇战、赵群笑、林锡波、余登伟、杨海泉、陈文以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各镇(街)分管环境保护、水务的负责同志、镇级河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长林贤进传达了江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副市长杨海泉了传达江门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的有关内容,通报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副市长陈文传达了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精神,解读了《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通报了我市和河长制工作情况;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赵炎强作了指导讲话。

最后,市委书记伍培进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以污染源治理为基础,以督查问责为手段,以明显改善为目的,铁腕治污,背水一战,坚决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他指出,当前从中央到省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从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看,我市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高等诸多问题,离中央环保督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强化认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

 

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河长制和环境保护工作,伍培进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环保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刚性约束,我市要咬紧上级目标要求,以最严格的环保措施推进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确保如期达到小康社会环境指标标准。做好环保工作是推进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走绿色发展道路,才能减存量、控增量、腾容量,为“一城三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和生态保障。二要坚定目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压实河长制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任务领回去,把责任扛起来,狠抓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恢复河道生态平衡,完善水环境治理机制。三要抓住重点,铁腕治污,全力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突出交办案件落实,狠抓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突出大气环境改善,狠抓污染源综合治理;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惩治,狠抓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四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密切配合,共同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要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各项环保任务的督促检查,做到及时反馈,定期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明显恶化,出现重大环境保护事件的,坚决问责,并启动环保事项巡察。要加强氛围营造,积极开展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要加强长效保障,要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层级联动,形成市环委会牵头落实、环保部门全程跟进、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监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积极开创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局面。

据悉,为切实开好本次会议,构建大环保管理体系,压实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管理责任,我市在会前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将上级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及形成我市的各项工作方案,将工作措施具体化、职责分工清晰化、阶段目标明确化,确保工作进度可量化、工作流程可溯源、工作成效可考核;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区周边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污染源开展排查,共排查出工业源26个,在建建筑工地9个。接下来我市将结合 “小散乱污”整治工作及扬尘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业源实施关停或整治并严格落实扬尘的防控措施,着实铲除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类源头;三是自我加压,不达目标不罢休。我市在江门市级各项改善环境质量措施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将不利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管控范围扩大到鹤山市全域,并结合实际大幅扩充了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同时细化了不同级别的管控措施,提高了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