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13 【字体:

一、凡需借阅档案者应认真填写利用目的和效果,并根据密级履行不同的内部借阅和外部借阅手续,有效期一个月。

1:、内部借阅一般档案办理登记手续,借阅秘密档案须经本人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2、外部借阅实行有偿提供。一般档案凭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借阅秘密档案须经本局领导同意后,在阅览室参阅。

二、借阅者对外借阅档案负有保管和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三、档案归还时,要认真检查,当面核对无损后方能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