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电字[2017]09001群众钟生致电反映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鹤山市海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7.10.24

受理时间: 2017/9/25 21:43:11
信访问题: 一般事项
事项编号: 江环电字[2017]09001
详细地址:
信访主题: 群众钟生致电反映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鹤山市海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
信访内容: 如题。
办理单位: 江海片区
办理结果: 该事项已由鹤山市环保局进行跟进调处,调处情况如下: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鹤山市海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实为位于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开发区16号A座的鹤山市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28日以《江门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意见表》(备案编号:019号)同意其在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开发区16号A座建设纸管胶、白乳胶、水性胶粘剂、水性涂料和水性漆项目。该公司已根据备案意见表要求完善车间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最近环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2017-07〕030号、HC〔2017-08〕001号)显示其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生产车间四台搅拌釜投料口的移动式集气罩没有正常使用,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二、锅炉配套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塔没有运行使用,产生的废气只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以上问题导致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气未经有效处理排放,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要求将搅拌釜移动式废气收集罩改为固定式,同时加强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及稳定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落实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督管理。有关处理情况,已致电告知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