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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度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5-09-09 【字体:

一、环境空气

2015年上半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5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5.1%,其中优97天、良57天、轻度污染25天、中度污染2天,未出现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气。

2015年上半年,江门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6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2.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4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0.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7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5.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1.6%;臭氧日均浓度(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2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4.2%;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0.0%

市区降水pH均值为5.17,酸雨频率为49.6%,降水pH均值范围在4.666.8之间,属于酸雨区。

二、水环境

上半年,江门市区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江门市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5.7%

西江干流、西海水道和潭江干流上游水质优,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江门河和潭江新会区段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上半年,江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黄茅海、广海湾、镇海湾、上下川、铜鼓湾水质优,监测项目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海宴水质良好,监测项目符合三类标准。

三、声环境

江门市区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超标率与上年持平;各功能区等效声级年均值中,23类区昼间和夜间以及4类区昼间均符合相应功能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