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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江门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08-07-21 【字体:
 

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

2006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96.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分别为0.039毫克/立方米、0.021毫克/立方米、0.07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比上年下降9.3%19.2%,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比上年上升7.2%。降尘年月均值4.79/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下降3.6%。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

市区受酸雨污染较严重,降水pH均值5.07酸度比上年减弱0.16pH酸雨频率61.8%,比上年下降7.9%

2、水环境

2006年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06年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以Ⅲ~类为主,合计占监测断面的71.4%;监测的14个断面中,除牛牯田和牛湾断面为Ⅲ类水质,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85.7%

西江干流水质优,符合类标准;西海水道和潭江干流水质良好,符合类标准;江门河和潭江新会区段水质轻度污染,符合类标准;天沙河水质中度污染,符合类标准。与上年相比,西海水道除粪大肠菌群只达类标准外,其它污染指标均达类标准;其余河段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

2006年监测断面中出现超类标准数值的以溶解氧和化学需氧量最多,57.1%的断面出现超标数值;其次为氨氮和生化需氧量, 35.7%的断面出现超标数值。

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广海湾、黄茅海、镇海湾、上下川水质优,符合二类标准;海宴、铜鼓湾水质良好,符合三类标准,定类指标为无机氮。与上年相比,海宴和铜鼓湾除无机氮达三类标准外,其它污染指标均达二类标准;其余近岸海域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

3、声环境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较好水平,等效声级平均值55.5分贝,达到国家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比上年上升0.5分贝。声源构成比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9.0分贝,优于国家区域环境噪声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质量处于较好水平,比上年上升0.1分贝。

市区各功能区等效声级年均值中,只有34类区的昼间符合相应的标准功能区噪声全年超标率与上年相比,昼间和昼夜分别下降25.0%12.5%,夜间持平。

 

二、环境污染物排放

1、废气

江门市2006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8265023万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0.7%;二氧化硫37091.9吨,与上年基本持平;氮氧化物25297.0吨;烟尘19011.7吨,比上年增加27.2%;工业粉尘10009.4吨,比上年减少41.3%

2、废水

2006年江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6777.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12127.4万吨,比上年增加1.1%;生活污水排放14650.2万吨,比上年增加2.5%。化学需氧量排放50484吨,工业占25.8%,生活占74.2%;氨氮排放3892吨,工业占20.4%,生活占79.6%。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0.5%

3、固体废物

2006年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30.3万吨,比上年增加9.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25.5万吨,利用率为96.3%.

2006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30.0万吨,比上年增加7.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

2006年,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第六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落实治污保洁工程,不断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一、全面落实各项治污保洁工程

1、实施碧水工程,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成立专责小组,开展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工作。按照市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议案》工作要求,成立了“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组”三个专题工作小组,组织编制《江门市加强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议案实施的项目和资金筹集方案,对确保我市人民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签订第四轮《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责任书》。为进一步推进和发扬“潭江模式”, 73日,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王南健市长分别与各市市长、新会区区长签订了第四轮《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责任书》,明确了第四轮潭江水资源保护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任务。

加强督办,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把污水处理厂建设纳入《2006年江门市人民政府主要考核目标》。江门市区文昌沙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正在进行设计招标,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落实征地并开始动工建设。开平市和台山市已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构筑物和设备安装,正在全面实施管网工程;恩平市和鹤山市污水处理厂正进行厂区“三通一平”。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也取得实质性进展,新会区双水镇、台山市广海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蓬江区荷塘镇、鹤山市共和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开平市水口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厂区“三通一平”。

2、实施蓝天工程,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全面完成水泥行业消烟除尘工作。8月,组织对全市水泥行业消烟除尘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过检查,全市49家水泥生产企业中,除9家停产或关闭外,全部通过验收,大大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

进一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专项工作按照《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局今年多次组织对江门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和江门市新城公交汽车公司等有固定场所营运单位的车辆进行监测,责令对超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检工作,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不达标的,向车主或驾驶员发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维修通知书》,责令对排气污染物超标车辆进行限期维修整治。期间,向市民派发《机动车驾驶员环保知识》宣传单张,提高市民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认识,养成自觉维护保养车辆的良好驾驶习惯。

3、实施洁净工程,开展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源普查。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源开展全面的普查。摸清全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情况、布局分布、投资水平、技术水平、工艺路线、主体设施的运行情况等。组织编写《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源普查技术报告》,建立起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档案,提高了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我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监管进行入规范管理的阶段。

4、实施绿色工程,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创建蓬江区白石村等10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试点工作,鹤山市共和镇创建成为我市首个被推荐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恩平市七星坑、台山中华白海豚于20065月通过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

5、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层层分解落实总量控制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下达给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5.0万吨,二氧化硫3.7万吨,为保证任务的完成,20061011,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级市、区,并作为政府环保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严把项目审批关,开展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

1、推进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工作进展顺利。

2006年我市编制并审批了11个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一步加强对造纸、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发酵、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污染行业的统一定点工作。我市已规划建设了银洲湖纸业基地、台山广海大丰工业园和新会沙堆金门纺织工业园。同时,还加大力度抓好全市电镀行业的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工作。

2、严把项目审批关,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坚决执行国家环保总局所规定的“十个不批”原则,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污染增量,做到技改扩建项目“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并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严格把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质量。2006年先后否批了26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规划、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建设项目。

坚持重大建设项目局务会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会审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质量。2006年共组织召开建设项目会审会8次,共会审建设项目88。继续实行潭江流域建设项目“五市”联合审议制度,通过共同参与、互相监督,使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增强了两级环保部门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

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大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管理的要求,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实施专人跟踪服务,坚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过程和审批过程中强化公众参与,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和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公开审批结果。通过公众参与,实现环境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3、加大环保“三同时”监管力度,清理排查历年已审批建设项目,严查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力度, 全面执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制度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月报告制度》,实现从环评审批、试生产核准到项目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下移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权,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报告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全面执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制度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不符合试生产环保条件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其试生产。2006年共办理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21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46项。

上下联动,开展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历年来已审批未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排查,两级环保局上下联动,对市区20002005年的已审批未验收项目、对四市一区19912005年的已审批未验收项目进行梳理。加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经过环保审批未验收投产的、存在污染隐患的和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群众投诉发现的,一律予以查处。2006年共查处24宗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三、创新“环境监督管理年”,监督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1、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按照《江门市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除日常的监督检查外,开展了10次不定时的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排污企业400多厂次。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38人次,检查企业4927厂次,立案企业102家。共受理12369环保热线投诉3639宗,办结3401宗,处理率达93.4%。至2006年底,全市确定的70家挂牌督办环境案件基本得到解决。

2、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消除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及省环保局的关于开展环境风险排查的工作要求,我局以西江、潭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为重点,对200391以来审批的化工石化项目组织进行全面的环境风险排查,并结合实际地将排查范围拓展到其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2006年对43家企业发出《限期补办或完善环境风险评价的通知》,46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要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消除饮水安全隐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饮水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1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的厂企进行全面排查,对22家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先后出动了347人次对这些企业的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等污染防治的严格监管,防止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同时,组织市区113家重点企业签订了《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要求重污染企业做到“守法排污,共建绿色江门”。

3、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

针对我市化工、印染、造纸、电镀企业相对较多,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和《江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061222开展氨泄漏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我市逐渐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环境应急体系。

4、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158家重点污染源开展全面达标工作。先后完成了158家全面达标企业的摸底监测,并对99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20068月底,完成了全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的现场考核评估工作。

5、实施《江门市环保局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经市政府同意,20061018,我局在江门市区(含新会区)组织实施《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内容属实,并且环境保护部门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给予奖励。进一步拓宽社会和舆论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行为。

6、向饮食娱乐业发起“遵守环保法规,共建和谐社会”的环保倡议

2006628,我局与蓬江区总商会联合组织召开了江门市区饮食娱乐业“遵守环保法规,共建和谐社会”环保倡议书发布会。江门市顺德渔村、丽宫酒店、新港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等30家较大型的饮食娱乐业代表积极响应,认真参与该项目活动,并向同行发起“遵守环保法规 共建和谐社会”的倡议,提出努力做到“一提高、二减少、三达标、四个不”。

四、以“两大规划”为主线,逐步完善我市环保专项规划工作

1、开展生态市建设规划和环保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生态市建设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要求,编制《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课题组先后进行了现场调研、大纲评审、报告编写、报告修改等程序,并反复征求了各市、区以及市直20个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目前,两项规划”已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专家组的评审、审核。同期,完成编制《江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并报市政府。

2、开展饮用水源地环保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带来的城市饮水安全问题,我局于9月组织各市、区召开全市饮用水源地环保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目前,正在进行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情况调查工作。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2006年举办了“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开展“绿色江门和谐家园需要你我行动”社区宣传教育活动,派发了5000张有奖知识问卷进行环境科学知识的知晓率调查,开展了面向青少年学生的环保征文绘画比赛,在《江门日报》青苹果栏目开设环保专栏,开展“城乡手拉手,服务新农村”环保青年志愿者扶助服务活动,举办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的展览活动,聘请20第三批环保社会监督员。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组织申报了一所国家级绿色学校、八所省级绿色学校和四个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环境监测、信息、科研等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

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利用多功能环境质量公告LED显示屏及计算机网络每日对外发布市区空气质量日报、瞬时路边交通噪声和环保小知识等,落实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编制完成《20012005年度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并首次实现全彩色印刷,被广东省环保局评为二等奖。2006年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评为20022005年全国酸雨普查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局评为“十一五期间环境监测先进集体”。

环境信息工作有新起色。积极建设污染源远程监控系统(二期)工程,不断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目前,已完成多媒体监控大厅建设、局办公大楼主干光纤线路及机房电源线路改造,建成的15个监控点和9个视频点运行正常。江门市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开通,对我局的工作办事效率和管理能力将有较大的提高。

七、创新工作机制,落实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

1、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环境投诉机制。

我局以解决市民的环境投诉为突破口,将ISO质量管理的理念融入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按照《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环境投诉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促进系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预期的质量方针、目标得到实现。同时,减少了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所有工作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做到“防错于未然”。20066月我局被市ISO办评选为先进单位,并在大会上向兄弟单位介绍了经验。

2、制定了《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实施办法》,打开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为规范运作,确保在处理信访过程中,严格ISO管理程序,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实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与信访承办部门的沟通,有效地防止信访案件的逾期办理,完善信访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首年做到了环境信访案件的到期处理率达到100%,使信访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2006年承办7件人大建议和6件政协提案,受理投诉4755宗,办结率均为100%

3、建立健全五项工作制度,落实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是环保岗位责任制度。组织分管局领导、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江门市环保局维护社会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层级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维护环境安全,确保一方平安。二是环保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研究辖区范围内重点污染源实施环境安全监督和跟踪落实情况,提出整治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三是环保工作责任制度。把今年56项环保重点工作列出明细任务,以市环保局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形式分发到全局各科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四是环保工作督办制度。各科、室、部门派专人跟进目标考核任务,每月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全局通报督查、督办情况。五是污染源巡查制度。按照“加强巡查、守土有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凡辖区内主要污染企业每季度要检查一次,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水污染源企业每月要检查一次,列入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的污染企业要每周检查一次。通过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尽可能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以“三个走在前面”为指导,以行风评议为抓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2006年我局党的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让投资者满意“三服务一满意”为宗旨,以整改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大力推进行风建设。

1、积极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争当全省环保系统排头兵。

根据市委办《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的通知》的部署,我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江门市环保局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方案》,开展“当好排头兵,我该怎么办”讨论活动。积极开展排查活动,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要力争在四个方面走在前面,争当全省环保系统排头兵。一是力争在治污保洁工程,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上走在前面;二是在创新环境监督管理机制上走在前面;三是在生态建设规划,促生态示范村建设走在前面;四是在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走在前面。充分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局党组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统揽全局的作用,带领全体干部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创建品牌支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强化身份意识、实行责任目标激励,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排头兵精神创一流的环保业绩,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2、以行风评议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环保队伍建设。

20063月份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来,我局紧扣“服务创新、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成效和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行风评议内容,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中层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大会等专题会议16次,组织召开有社会各界参加的行风评议征询会13次;印发《江门市环保局民主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100份;收集征询意见和建议39条,综合归纳整理为五个方面13项;撰写《行风评议简报》11期;举办环保法律和业务培训班10期;局领导带队下基层调研12次共246人次;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扶持崖南镇横水村环境治理资金3.5万元,慰问特困群众党员15户,扶持特困学生6名。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扎实有效开展行风评议筹备动员、自评和行风评议意见和建议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收到较好成效,10月我局被市行风评议团评议为满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