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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3 【字体: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0.7%,其中优占13.0%,良占57.6%,轻度污染占28.3%,重度污染占1.1%,无中度污染及严重污染天气。

PM2.5第四季度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高于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浓度上升29.7%PM10第四季度平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高于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1.0%。在全国74个城市的排名中,江门市排名中下,10月份为第46位、11月份为第32位。

1.  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二、首要空气污染物

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区主要空气污染物为二氧化氮(NO2)和臭氧(O3),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均为31.0%,其次为细颗粒物(PM2.5),其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27.4%,再次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其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10.7%

 

 

2  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区首要污染物分布

 

三、空气质量达标率变化

2016年第四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0.7%,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6个百分点。

市区SO2CO第四季度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均为100%NO2PM10O3PM2.5季均浓度值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分别为90.2%97.8%88.0%84.8%

 

3.  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同比变化情况


四、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及变化情况

2016年第四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SO2CO分别下降了26.3%6.7%NO2PM10O3PM2.5季均浓度分别上升24.4%21.0%19.0%29.7%

 

【说明】

1、本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等有关规范要求,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价。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微克/立方米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毫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0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微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